Tuesday, March 23, 2010

大市場 小政府 - 房屋政策的重新思考

香港政府一向都以此口號形容自己角色.

經過過去連番爭拗之後, 我對市場經濟信心都開始動搖. 尤其是對這句話.
我開始覺得這句話是一個騙局, 一個謊言. 這句說話的潛台詞是「甚麼都與政府無關, 出了問題就算市場機制的賬吧!」
這是個很不負責任的言論. 「小政府」... 呸! 政府可以有多小? 其他商品市場上還可以胡混過去. 房地產市場裡, 你告訴我可以怎麼「小」?
香港地少人多, 政府負責控制的土地供應, 城市規劃, 土地用途, 優惠房屋計劃基本上握住了樓宇供應的嚥喉. 政府在這些政策上的些微改動就已經可以大幅影響樓價. 而這些政策不能交由市場決定, 必須由一個有意識的機構控制, 這個責任非政府莫屬. 那麼政府可以「小」到哪裡? 政府每一項政策都舉足輕重, 那麼當人民居住出了問題時, 將責任歸咎於市場Supply/demand的言論根本就是狗屁.

有兩個不能動搖的基本原則. 一, 政府在房屋市場角色永遠都是主宰. 二, 房屋是人民生存的必需品, 住在房子裡是人生而有之的基本權利. 從一己經可以完全否定「大市場小政府」的言論. 從二可以看到現時的房屋政策已經違反人權.
怎麼違反人權呢? 其實我對人權認識不多. 但我認為住在房子裡是人生而有之的基本權利, 不受法律宗教地域政策經濟體系約束. 正因為房屋是人生活的必需品, 從一開始把它放在私人市場炒已經錯了. 房屋就像水, 空氣, 食物, 衛生, 教育一樣, 都是人的基本需要, 而確保每個人都在這些需要上得到基本滿足是政府從盤古初開就要背上的責任. 政府需要在能力之內確保這些必需品, 即使不是完全免貴, 都是以人人負擔得起的低廉價錢提供給人民. 把食水放在私人市場炒賣, 荒謬嗎? 可是把房屋放在私人市場炒賣好像沒有人覺得荒謬, 包括從前的我. 我們可以在滿足了全部人對水的基本要求之後, 把特別優質的水放在私人市場自由浮動, 因為那些優質水已經是奢侈品, 不是必需品. 但我們可曾有滿足全部人對房屋的基本需求之後才把特別優質的樓放在私人市場炒賣? 人們用二十年的收入去換取一所房子, 代表他們的房屋需要不能從政府得到滿足, 轉而求私人市場, 結果因為「市場機制」, 售價就達到人們願意負擔的極限, 即大約二十年的收入. 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就徹徹底底的錯了.
那麼現在紏正來得及嗎? 已經來不及了. 董建華天真的試過一次. 看來他真的明白房屋是人的必需品, 政府有責任廉價地提供給每位市民, 可是他忘了香港已經騎虎難下. 現時香港有90萬戶家庭持有物業, 他們是香港的中流砥柱. 樓價一跌, 他們不是破產就負資產, 永不昭生, 所以樓價不能跌. 在這個從原則上已經錯了旳大前提底下, 我們只可繼續錯下去.

這是我最近對房屋政策的新理解. 至於下一步應該怎麼走, 我不知道. 知道再寫.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